帅承瀛(1766—1840),字士登,号仙舟,清朝黄梅县人。自幼聪颖异常,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乡试中举人。嘉庆元年(1796年),中一甲第三名进士,即探花。初授翰林院编修,累迁中允祭酒、太仆寺卿、通政使、左副都御史以至侍郎。历任吏、礼、刑、工四部官员,并任经筵讲官。承瀛风华并茂,威仪端庄,推为一时人物之表。先后督学广西、山东。多次充当饮差大臣,在山西、陕西、甘肃、河南、山东和浙江等省审查案件,办事公正廉明,所至人心悦服。
道光元年(1821),巡抚浙江,锄奸除弊,兴利举废。曾奏请盐政改归巡抚兼理,停止加课银50万两,减少商捐、外款银20万两,此举既于国库无亏,又减轻农商负担。其时,杭州、嘉州、湖州三郡发生大水,承瀛申请朝廷准拨国库银,留住漕粮,以作赈灾之用。并奏请免除米贩关税,以便招来远商,以活跃经济,致军民安绪,无一流亡。还捐资疏浚西湖,修建海盐石塘。举凡有利于国计民生之事,无不尽心竭力为之筹划经营,并力求成效。道光皇帝嘉奖为“一代名臣”。
道光四年(1824年),因亲丧回籍。属于其个人积余银8万两,役吏告知可按制度提取。帅承瀛则称“携此款何用?可留其半充疏浚湖泊之用,其余则可用以救济贫士及鳏寡孤独与无着之民。”浙江人为了表彰帅承瀛的功德,在西湖边修生祠一座,名为“帅公祠”。
守服期满,奉诏回朝。后因眼疾告老还乡。归乡十余年,布衣素食,并严教子孙,对人以礼相待,从不仗势欺人。曾捐良田数百亩,以助邑中教育。道光二十年(1840)临终前,上疏朝廷推举重用林则徐,而无一语及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