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3至5月,随着全国解放战争向南推进,黄冈全境得以解放,为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权建立创造了条件。5月上旬,中共黄冈地委、专署、军分区成立,李友九任书记兼军分区政委、赵辛初任副书记兼专员、张国传任军分区司令员。6月,地委机关由浠水县清泉镇迁至黄冈县黄州镇。3至5月县级党组织和人民政权相继建立。3月,麻东、麻西合并为麻城县,蕲南、蕲北合并为蕲春县,至此,中共黄冈地委下属黄冈、麻城、浠水、罗田、英山、蕲春、广济、黄梅8个县委(1952年6月,黄安县由孝感划归黄冈行政区,当年9月改黄安为红安)。在县级党组织建立同时,各县政权组织建立,称爱国民主政府,后改称人民民主政府,1949年5月以后改称县人民政府,县军事指挥部亦改称县大队(后改为人民武装部)。为加强人民政权的民主建设,在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黄冈地区各县都分别召开了多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吸收各方面的代表,包括党外人士和开明士绅参加会议,讨论决定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有的各界代表会议还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黄冈县人民群众积极参加选民选举
1949年5月后,县以下基层政权逐步建立。1949年5月至10月中,黄冈地区县以下共设70个区、镇,逐渐设立了党组织、派驻了行政负责人,区、镇以下仍沿用保甲机构。1950年1月,废除保甲机构,设立行政村,召开农民代表大会推选村长。同年下半年,在对行政村区划作适当调整后,改村为乡,成立乡农民协会。在尚未建立中共基层组织之前,由乡农民协会领导当时的各项工作。在建立区、乡、村基层政权的过程中,地委加快干部培养力度。1949年7月至1952年1月,地委依托黄冈专区财经干部学校为解放初期各级政府培养财经干部1585人。1950年7月,地委发出《关于农村建团工作的指示》,全区在农村发展团员6000多名。同时加大发展党员力度,至1952年底,全区党员人数达6500人,在1500多个区、镇政权中有三分之一建立了党支部。一批贫苦农民在各项社会变革中经受锻炼,逐步成为党在农村中的骨干力量。当时乡级政权机构中被称为“五大领袖”的农协主席、乡长、民兵队长(武装委员)、支部书记和妇联主席的组成人员中,贫农、雇农比例较高,蕲春县高达95.5%。
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权在黄冈的确立,是影响广泛且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实现了旧政权到人民政权的转变,是革命成果最显著体现。至此,翻身工农做了主人,黄冈完成了新旧政权体系的更替,为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全面建设准备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