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27日,国务院将湖北省列为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省份,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3.5亿元。4月,湖北省全面启动试点工作。黄冈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于6月24日召开全市农村税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税费改革后农村税费政策的通告》,正式全面启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为了做好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工作举措上,一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7月23日,市委召开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黄冈市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及若干配套文件,提出“一到位、四促进、三确保”的总体要求,全面部署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后,市县两级均成立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和督导组,抽调干部组成千人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浠水、罗田创办示范点,全市共办进村入户工作试点562个、结算清退工作试点578人。二是循序渐进,分类指导。全市开办各种培训班共培训县级干部6303人,乡科级干部45049人,村干部106980人。发放结算清退明白单139.9万份,转移支付省拨资金25915万元,县级配套1618.53万元,合计27533.53万元。全市聘请协税人员6500人,设立纳税点4441个,下达纳税通知书139.9万份,填开税票216万份。三是配套改革,狠抓“三减”。突出抓好乡镇机构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压缩行政支出,减人减事减支。撤销管理区、教育组;调整归并乡镇机关内设机构和乡镇事业单位,撤并农村中小学;定机构、定岗位、定人员,实行全员竞争上岗,择优使用;清退无编人员,清退临时工;采取提前退养一批、放活一批、转岗一批、待岗一批分流超编人员。四是严明纪律,强化督办。按照“市级检査不漏乡镇,县级检査不漏村组,乡级检査不漏农户”的要求,抽调专人专班督办。全市共组织1606个督办组,逐级督促检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整改负责任制。
看到免征农业税及附加的消息,农民笑了。
至2002年底,黄冈农村税费改革基本完成,取得实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改革前,全市1999年农民负担总额为82153万元。改革后,全市“两税两附加”总额为39349万元,其中农业税正税及附加37190万元(其中正税31026万元,附加6164万元)农业特产税及附加2159万元(其中正税1829万元,附加330万元),全市农民负担总减幅为52.1%,其中亩平负担改革前为189元,改革后为85元,减幅为55%;人平负担改革前为137元,改革后为68元,减幅为51%。二是农村分配制度得到初步规范。实现农民负担的确定由过去自上而下计划下达向据实核定转变,部门收费由过去无序滥收向依法依规收取转变,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由过去长官意志、强迫命令向民主决策转变,从而规范了国家、集体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制度,扼制了农村“三乱”现象。三是党群干部关系得到明显改善。党和政府的各项减负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党的富民政策深入人心,深得民心,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进一步加深,农民的民主理财、民主理事、民主监督的意识增强。同时通过农村税费改革,把基层干部从“收粮收款”的繁杂事务中解脱了出来,有时间、有精力为农民办实事,谋发展,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转轨创造条件。四是配套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大力促进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壮大小城镇、带动大农村的思路,将全市197个乡镇合并为125个,减幅达36.5%。撤消乡镇管理区,减少中间层次,压缩行政开支,提高工作效率。全市原有乡镇干部25503人,精减2918人,清退临时工和无编人员3596人;促进教育改革,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优化了老师结构。全市原有农村中小学4463所,撤并857所。全市原有农村中小学老师73937人,精减公办教师1664人,精减民办教师2889人,精减代课教师6793人。同时,全市原有134个教育组基本撤销,贫困县市“一费制”基本执行到位;促进了村级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上级定职数、群众定去留”的办法,全市精减村组干部28762人。五是化解村级债务,采取挤水化债、清欠减债、降息减债,全市共化解村级债务4亿多元。
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为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的重大决策,黄冈各级干部群众在这场伟大的变革中,发扬革命老区的优良传统,实行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既保证了税改工作的顺利实施,也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