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改革初兴,很多党的优良传统在“文革”中遭到严重破坏。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脱离群众,搞特殊化时有发生,极大影响了党的形象。邓小平非常重视这个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对策。
1979年下半年,中央纪委牵头组织、各有关方面参加,起草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邓小平亲自多次审阅过程稿,政治局会议也多次讨论。11月2日,邓小平在党、政、军机关副部长以上干部会议上为《规定》作动员报告,严厉批评了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存在的特殊化现象,要求高级干部带头严格执行《规定》,恢复和发扬党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
为消除干部疑虑,邓小平还特意进行了说明:制定《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恢复“文革”前的一些好传统,反对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特殊化;干部搞特殊化必然脱离群众,把社会风气带坏,危害极大;中央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从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做起,不仅自己要自觉遵守这个规定,而且要做好自己的亲属和子女的工作,做好有关人员的工作;规定一经中央和国务院下达,就要当作法律一样,坚决执行,通也要执行,不通也要执行。
1979年11月13日,《规定》和邓小平的报告以中央文件的形式一起正式下发到全国县团级,并通过各种形式传达。海内外各界反响强烈,从《规定》中看到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强决心,对改革开放充满信心。
《规定》内容共10项,对高级干部的住房、用车、食品供应、外出休养、文化娱乐、遗属生活安排等方面作出详细严格的规定。此后30多年里,《规定》一直实行,对于抓好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反对高级干部特殊化仍然发挥重要作用。
邓小平高瞻远瞩,及时发现问题,突破重重阻力,坚决反对干部特殊化,带头执行,在正风肃纪中作出表率,体现出一名共产党人光明磊落的本色。
(作者单位:中央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