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史志研究中心
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黄冈市史志研究中心概况
1.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
2.人员结构情况
3.公务车辆情况
4.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要点
5.“三定方案”及定编文件
第二部分 黄冈市史志研究中心工作重点
第三部分 黄冈市史志研究中心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收入预算编报说明
3.支出预算编报说明
4.“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5.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6.2020-2022年支出规划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黄冈市史志研究中心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基础表及相关附件
2.项目申报文本及相关附件
第三部分
黄冈市史志研究中心
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根据黄冈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2022年市直部门支出规划和2020年预算编报说明》的通知 (黄财预[2017]10号)精神,在我办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做好2020-2022年市直部门支出规划和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结合近3年本级财政拨款和我办财务收支情况,以及2020年承担的工作任务实际所需经费保障情况,我们编制了《黄冈市委党史办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现将我办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我办总收入3,258,143元,其中: 当年基本支出拨款2,740,135元、项目经费拨款260,000元。上年结转258,008元。
2020年预算,我办总支出3,258,143元,其中: 当年基本支出2,740,135元、项目支出260,000元。上年结转258,008元。
二、收入预算编报说明
2019年,我办收入预算由上年结转资金、财政拨款收入等组成。“上年结转资金”,是按财政局预算科审核确认的需继续结转使用数编报。“财政拨款收入”,我们根据实行比较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的预算定额标准和口径。同时,依据我办人员结构情况和履行职能的实际需要,对本级财政预算经费进行认真核算,并把本级财政拨款预算经费分三个部分,即由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组成。
㈠ 政拨款收入
2020年,我办财政拨款收入3,258,143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2,386,435元,日常公用经费353,700元,项目经费260,000元。上年结转258,008元。
1.人员经费2,386,435元
⑴工资和福利支出2,083,283元
①在职人员基本工资530,316元
44193×12=530316元
②在职人员津贴补贴366,498元
30541.49×12=366498元
③公务员年终考核一次性奖金44,193元
④在职奖励性工资补助408,938元
10000×11+74734.49×4=408938元
⑤住房公积金112,921元
(74734.49×12+44193)×12%=112921元
⑥基本养老保险费158,550元
(74734.49×12+44193)×16%+(33125.59×12+18557) ×12%×16%=158550元
⑦基本医疗保险费90,281元
(74734.49×12+44193)×8%=90281元
⑧生育保险基金6,587元
(74734.49×12+44193)×0.7%=6587元
其他320,000元
⑵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153元
①基本离休费43,911元
②离休费奖励性工资补助65,598元
③退休费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2,000元
④退休费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7,800元
县级10×700=7000元
科级2×400=800元
⑤退休费奖励性工资补助228,602元
67356.41×3=228602元
⑥独生子女费240元
60×5=240元
2.日常公用经费253,700元
⑴一般公务费132,000元
12000×11=132000元
⑵小车费30,000元
1×30000=30000元
⑶ “三费”56,460元
职工福利费(74734.49×12+44193)×2.5%=23525元
工会经费(74734.49×12+44193)×2%=18820元
职工教育经费(74734.49×12+44193)×1.5%=14115元
⑷公务交通补贴105,480元
(1040×2+940×4+650×3+550×1+450×1)×12=105480元
⑸保留性交通补贴29,040元
220×12×11=29040元
⑹女同志卫生费720元
20×12×3=720元
3.项目经费260,000元
⑴党史资料征集编纂经费60,000元
⑵《黄冈年鉴》编篡费200,000元
三、支出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编报说明
2019年,根据预算定额标准和口径,结合我办人员情况、应急用车定编和实有情况,按定员定额逐项测算基本支出共计2,740,135元。
1.人员经费2,386,435元
⑴工资和福利支出2,038,283元
①在职人员基本工资530,316元
44193×12=530316元
②在职人员津贴补贴366,498元
30541.49×12=366498元
③公务员年终考核一次性奖金44,193元
④在职奖励性工资补助408,938元
10000×11+74734.49×4=408938元
⑤住房公积金112,921元
(74734.49×12+44193)×12%=112921元
⑥基本养老保险费158,550元
(74734.49×12+44193)×16%+(33125.59×12+18557) ×12%×16%=158550元
⑦基本医疗保险费90,281元
(74734.49×12+44193)×8%=90281元
⑧生育保险基金6,587元
(74734.49×12+44193)×0.7%=6587元
其他320,000元
⑵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153元
①基本离休费43,911元
②离休费奖励性工资补助65,598元
③退休费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2,000元
④退休费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7,800元
县级10×700=7000元
科级2×400=800元
⑤退休费奖励性工资补助228,602元
67356.41×3=228602元
⑥独生子女费240元
60×5=240元
2.日常公用经费253,700元
⑴一般公务费132,000元
12000×11=132000元
⑵小车费30,000元
1×30000=30000元
⑶ “三费”56,460元
职工福利费(74734.49×12+44193)×2.5%=23525元
工会经费(74734.49×12+44193)×2%=18820元
职工教育经费(74734.49×12+44193)×1.5%=14115元
⑷公务交通补贴105,480元
(1040×2+940×4+650×3+550×1+450×1)×12=105480元
⑸保留性交通补贴29,040元
220×12×11=29040元
⑹女同志卫生费720元
20×12×3=720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编报说明
2020年,我办按照《黄冈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性质、任务和目标,建立部门项目数据库,项目总支出260,000元。
⑴党史资料征集编纂经费60,000元
⑵《黄冈年鉴》编篡费200,000元
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按照“只减不增”的预算原则,我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数维持上年预算支出水平。“三公”经费78,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28,000元。会议费16,000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黄冈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结合单位工作需要,编制了《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我办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数与上年相同,预算数276,000元,其中:货物类70,000元,服务类206,000元。
六、2020-2022年支出规划
为拓展预算年度,推进中期规划管理。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从2016年开始,我市部门预算实行了三年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我办2020-2022年基本支出规划和项目支出规划年度规模与2020年支出规划保持一致,因政策变动因素而需调整支出规划的,通过逐年更新滚动调整。
㈠ 2020年支出规划
2020年年度预算总额3,000,135元,其中:基本支出2,740,135元,项目支出260,000元。上年结转258,008元。
㈡ 2021年支出规划
2021年支出规划年度规模与2020年保持一致,其年度预算总额3,000,135元,其中:基本支出2,740,135元,项目支出260,000元。如有政策变动因素而需调整支出规划的,在2020年的基础上再作调整。
㈢ 2022年支出规划
2022年支出规划年度规模与2021年保持一致, 其年度预算总额3,000,135元,其中:基本支出2,740,135元,项目支出260,000元。如有政策变动因素而需调整支出规划的,在2021年的基础上再作调整。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其他情况说明
2020年,我办暂无房屋建筑物购置、购建及大型修缮重大事项和车辆购置计划。我办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及支出。
(2)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