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黄冈市史志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
2、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3、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的情况说明
6、其他补充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决算公开表格(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 、黄冈市史志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拟定全市党史和地方志事业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纂出版《中共黄冈历史》《中共黄冈市组织史资料》《黄冈大事》和《黄冈市志》《黄冈年鉴》,领导、协调、督促各承编单位的编纂工作。
3、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开展市情研究,为领导决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4、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运用党史地情资料和研究成果对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教育。
5、指导、协调、督促、审读县(市、区)党史、组织史和全市各类专业志、县(市、区)志及县(市、区)综合年鉴,并做好备案管理,开展党史、地方志工作业务培训。
6、挖掘传统文化,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史志文献和市情资料;组织整理旧志,编纂出版各类市情资料书籍。
7、宣传上级有关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指导黄冈市新四军研究会(红色文化研究会)、延安精神研究会的工作,组织开展党史和方志学科研究、学术研讨、经验交流,加强史志对外交流活动。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史志研究中心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党史科、组织史科、方志科、宣传教育科五个科室,共有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 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目前有在职干部职工1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
2019年,市史志研究中心决算总收入为121.37万元,决算总支出95.57万元,年度结余为25.80万元。
2、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市史志研究中心收入总额为121.3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为121.37万元。全年支出总额为95.57万元,基本支出54.12万元,项目支出41.45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市史志研究中心年度总支出为9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4.12万元,占总支出56.6%,项目支出41.45万元,占总支出比率为43.4%。按支出经济分类进行分析,史志研究中心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43.68万元,占基本支出80.7%,商品和服务支出6.11万元,占基本支出11.3%,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4.31万元,占基本支出0.80%。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市史志研究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史志研究中心现有应急公务车1台,公车运行维护0.49万元,车辆购置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用为0.24万元。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的情况说明
2019年暂无重点绩效项目。
6、其他补充内容
(1)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
(2)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0组,共计0人。
(3)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共计27人。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年末单位资产58.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4.96万元,无形资产-土地0万元,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单位无房屋登记;其他通用设备、家具资产等3.19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