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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志办公室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示范岗”、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13 00:00:00浏览量: 【字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和激励全体干部认真履职、廉政勤政、奋发有为,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人民满意的公仆,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在全市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示范岗”、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下简称“双创一争”活动)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活动,现就我办“双创一争”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为主线,以进一步转变公务员队伍作风、提高为民办实事解难事能力为目的,以人民满意为核心价值追求,积极引导激励方志系统认真履行职责,服务黄冈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双强双兴”(即“强工兴城、强农兴文”),为推动黄冈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评选范围、名额及条件

市直单位共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和“人民满意公务员”各6个。按参评范围要求,结合本办实际,本办申报推荐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从全体干部(含黄冈年鉴社)中择优推荐评选“人民满意公务员”1名。

(一)“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评选条件和考评标准是:政治立场坚定(10分)、班子建设有力(12分)、队伍管理规范(12分)、学习常抓不懈(16分)、作风扎实深入(18分)、工作业绩突出(10分)、主题活动鲜明(12分)、创建工作扎实(10分)、获奖项目加分(8分)。

(二)“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条件是:政治可靠、作风优良、勤政为民、成绩突出。

三、方法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

1、召开一次“双创一争”活动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的目标和内容,在全体干部中大力营造创建氛围。

2、制订一份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方志网,将活动的方法、步骤、内容、标准、要求等广泛宣传,让全体干部广为知晓,全员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6-10月)

将“双创一争”活动与各项主题实践活动有机融合,围绕转作风、提质效、促发展,结合创建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表彰和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进争创活动的开展。

2、广泛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加大服务对象评议的力度。

3、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

4、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干部进行一次点评、查改活动。认真查找单位、科室和个人在思想观念、管理方式、工作作风、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对干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逐一进行点评,并对照整改。

5、完善机制。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建长效机制。

(三)推荐上报及评比考核阶段(10-11月)

在认真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由各科室自行申报,经主任办公室会研究审定择优推荐集体和个人,邀请市“双创一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对本办推荐的对象进行评比考核,确定拟表彰对象并进行公示。

(四)表彰阶段(12月)

公示期满后,将拟表彰对象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考评组,报市委、市政府审批予以表彰。对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同时分别荣记集体和个人二等功一次。其中表彰为“黄冈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的直接列入2013年湖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和个人”推荐对象。

四、相关要求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主任江建华同志任组长,副主任赵瑞群任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双创一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科,负责活动的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

(二)兼顾结合。要把这项活动同其他各项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同办公室中心工作协调安排,做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加强宣传。要以求真务实、创新实践的态度积极开展好这项活动,充分利用方志网、简报、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活动动态、推介先进典型,不断提升方志工作的公信力和亲和力。

(四)总结提升。在创建活动中,要做到边创边查、边创边改,注意形成书面资料记录,深化制度化建设,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0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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