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全市地方志工作,明确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决定事项和责任单位。4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市文广局作为相关责任单位之一,积极贯彻落实会议和文件精神。根据《意见》要求,列出任务清单,确定在“配合志书编修、年鉴编纂、支持地方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方志文化宣传和开展志书、年鉴、地情书籍交换”等五个方面同市方志办加强交流与协作,以实际行动支持《意见》贯彻实施。
4月4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全市地方志工作,明确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决定事项和责任单位。4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市文广局作为相关责任单位之一,积极贯彻落实会议和文件精神。根据《意见》要求,列出任务清单,确定在“配合志书编修、年鉴编纂、支持地方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方志文化宣传和开展志书、年鉴、地情书籍交换”等五个方面同市方志办加强交流与协作,以实际行动支持《意见》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