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黄冈市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志工作的意见》(黄政办发[2018]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黄冈市地方志事业发展。6月26日至7月3日,市政府督查室派出三个督查组对全市地方志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主要检查各县市区“两全目标”完成情况,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修进展情况,“一纳入、八到位”落实情况,以及《湖北要览》各县市区分册的编写进展等四个方面的工作。 本次专项督查采取县市区自查和督查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随机抽查每个县市区一到两个乡镇的乡镇志编修情况,现场指出问题。然后再听取县市区政府工作情况介绍,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建立问题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和整改时限,跟踪推进整改落实。整个督查过程坚持问题导向,不打招呼,不走过场,从简务实。专项督查情况,市政府督查室书面报告市政府领导,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市政府督查室将进行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