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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冈市委 黄冈市人民政府
转发《市经委关于加快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6年2月16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经委关于加快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经委关于加快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促进全市经济赶超全省发展水平,我委就加快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大意义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资源消耗低、人力资源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是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现实选择;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我市赶超全省发展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大意义。把推进新型工业化作为一项长期发展战略不动摇,紧紧抓住当前产业转移和升级的机遇、国家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中部崛起战略的机遇、建设武汉城市圈的机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努力探索我市新型工业化的实现形式,不断开拓新局面,实现新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优化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使工业经济成为赶超全省发展水平的重要支撑。
   总体要求:工业规模实现扩张,竞争力明显增强。到2010年,全口径工业增加值达到172亿元,年均增长13.5%;市区工业增加值达到38亿元;全市三次产业结构调整24.8:34.9:40.3;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新增300家,其中市区新增100家;全市实现销售收入过50亿元企业零的突破,销售收入过10亿元企业达到10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市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20%;信息化促进工业化水平大幅提高;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制造应用率分别达到90%、80%;工业环境改善,资源利用效率较大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超过90%;人力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涌现一批全省知名、全国有影响的优秀企业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抢抓当前产业转移和升级的机遇,加速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接,做专做精做强食品饮料、医药化工、纺织服装、汽车零部件等特色产业,坚持吸纳和辐射并举,通过产品配套,产业延伸,实现与武汉城市圈各地企业双向拉动、互利共赢。
   做强食品饮料产业。重点建设好汇源公司果汁饮料、太子奶公司乳酸菌饮料及果蔬汁饮料、娃哈哈公司饮品等大项目。以此带动我市粮食、油料、茶叶、板栗等食品企业上台阶,形成具有特色的食品饮料工业群,努力将黄冈建成面向大武汉的“米袋子”、“菜篮子”,建成湖北乃至全国知名的食品饮料工业基地。到2010年,轻工食品产业的增加值达到46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27%。
   壮大医药化工产业。要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和李时珍品牌优势,重点发展中药加工、生物医药、农用化工和精细化工等产业。中药加工方面,依托“一场两带两区五园十基地”,建设李时珍中药港、湖北金地药业公司、罗田津罗公司、汇中药业公司、健民药业公司、之和药业公司等骨干企业,开发免煎中药、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等中成药。生物医药方面,支持广济药业公司高科技产品系列开发、扩大维生素B族系列产品的生产规模,支持富驰公司、永安药业公司牛磺酸项目建设。农用化工及精细化工方面,建设武穴祥云集团、浠水福瑞德公司、武穴奥得赛化工公司、新春沙龙达公司等重点企业,发展氮、磷、钾农用化工产品,扩大尿素、复合肥的生产规模,开发高效、低毒、环保型新农药等精细化工产品。医药器械方面,以香港稳健集团、比利时高格公司为龙头,打造全国知名的医用卫生材料基地。到2010年,医药化工增加值达到33亿元,占全下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9%。
   优化汽车零部件产业。进一步加强与东风、神龙、雪铁龙、本田、福特等大企业、大集团的协作与配套,优化我市现有企业的配套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重点建设麻城、黄州、浠水三大汽车零部件加工区,使我市成为全省重要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麻城加工区,进一步扩大三环的进排气门、力美的制动泵、大帆汽配的膜片弹簧、传动轴的爪极、飞碟的离合器等产品的生产规模。黄州加工区,建设黄冈汽车机械产业园,推进湖北亿州电机公司、新大地实业公司的电机开发,发展欣迪尔公司的传统机械加工、彤鑫公司的精加工、力达公司的汽配加工。浠水加工区,围绕浠水威风凸轮轴公司、神州轴承公司、鑫威公司的发展,开发生产重型车轴、特种轴、复合轴、凸轮轴总成和高技术含量机床等产品。到2010年,汽车零部件产业增加值达到19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1%。
   提升纺织服装产业。建设黄州纺织工业园、龙感湖纺织工业园、麻城神龙纺织工业园等纺织专业园区,发展棉纺织、针织、染整精品面料。以罗田、英山、麻城三个蚕茧生产区,润丰茧丝绸公司、梦丝家公司、湖北雍华公司为重点,开发中高档真丝、纯蚕丝系列产品,形成种、养、加、供、销的产业链。加强我市服装龙头企业的重组,促进美春集团、塞尚服饰公司、靓尔美公司等重点服装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浠水美尔雅工业园区建设。同时,加强与武汉城市围内“多佳”、“康赛”等品牌企业及省外优势服装企业的配套与合作,大力发展“帖牌加工”。到2010年,纺织服装产业增加值达到24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4%。
   发展建材包装产业。发挥武穴田家镇石灰石储量大、品位高、覆盖面广的优势,以武穴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建设全国知名的水泥生产基地;以九棵松集团、山河建工集团、湖北兴成建陶公司和浠水杜邦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发展绿色环保新型墙材、装饰材料;以正大公司、汇友公司、龙乡公司等骨干企业为重点,发展高档塑料包装、纸品印刷包装产品;以长江沿线为走廊,发展灰砂砖、煤灰砌块、轻质加砌块和黄沙储运等产业。到2010年,建材包装产业增加值达到20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2%。
   积极培育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利用我市现有基础,加快发展中高压化成箔、电子薄膜、电容器、微特电机、超亮宽温液晶显示器、卫星定位产品、超细二氧化钛、手机电池、手机天线等产品的开发生产。到2010年,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34亿元,占全市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
   (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科技竞争力
建立多层次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政府扶持和行业主导的作用,建立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和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开发推广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建设和完善生产力促进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加强信息咨询、产品测试、成果评估等方面的技术创新服务;积极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立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培育核心技术和自有知识产权。
   建立以企业为中心,大学、科研院所积极参与的产学研机制,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构建基于特色产业的全市技术标准支撑和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对技术创新的投资引导作用,利用好国家和省的政策,组织实施技术创新项目、技改项目导向计划。加大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争取每年都有一批企业入选国家和省的扶持项目。加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利用和管理,支持有技术。有潜力的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与创新,提高全市产业技术水平。
   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高传统产业。推广应用信息技术、自动检测与控制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和先进制造方式,研究开发新工艺,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优质高效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引导企业从以加工为主向加工与设计相结合的方向转变。引导企业加强标准、计量、质量基础工作,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
   (三)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和企业
实施名牌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多个部门的职能合作,稳步推进名牌战略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名牌产品企业的培育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名牌产品及生产企业的扶持鼓励力度,全面提高企业创名牌的意识,培育发展一批黄冈名品、全省名牌和中国名牌,同时发挥名牌产品的辐射效应,带动产业链条的延伸和聚集,提升区域产品形象、企业形象和产业形象。扶持50个在省内质量、效益、知名度具有领先地位的名牌产品和商标,“十一五”期间新增10个以上有较强竞争力、产品质量好、用户满意度高的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
   (四)“抓大”与“扶小”并重,促进大中小企业配套发展
积极引导大企业大集团与中小企业开展紧密分工协作,实现优势互补、相互配套、共同发展。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龙头带动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形成结构紧密的配套协作体系。实施“个十百千”培育工程,即培育1-2个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龙头型企业;扶持10家左右骨干型企业进入全省中小企业50强、民营企业50强,抓好100家招商企业、100家民营企业、100个重点建设项目;做专做精做强1000家配套协作型小企业。在全市形成一批相互分工、相互补充、相互协作、相互依存的小而精、小而专、小而优、小而特的企业簇群,呈现出单个企业规模虽小,但企业数量多、经济规模大;企业产品虽小,但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大;单个员工收入虽少,但就业容量大、社会效益好的工业格局。
   深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建立和完善政策扶持体系,设立各级政府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基金。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网络。建立政府、银行、中介组织、企业和市场多方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投融资机制,特别是要建立起完善的市县两级信用担保机构,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不断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创造健康的投融资信用环境。
   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规范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改组改造国有企业,通过产权转让、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多种形式,促进企业投入主体多元化。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对法律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民营企业均可进入。大力扶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型和农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吸收外资的宏观指导,鼓励和支持市内民营企业与外商设立合资、合作经营企业。通过吸引商收购现有民营企业股权转为合资、合作企业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
   (五)“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进一步优化调整招商策略,开拓新思路,加强对外宣传中的包装和推广,突出产业配套和资源优势进行招商。创新招商方式,通过开辟招商联络处、利用中介机构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途径,扩大招商范围,把触角延伸到国际国内知名大企业。优化招商引资结构,在引资引项目的同时,引进先进的理念、管理、人才和技术。“十一五”期间,工业招商引资每年力争突破60亿元。
   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拓宽发展空间。以境外加工为主要形式,由主要通过进出口贸易转变为同时依靠在国外投资、组织生产来利用国际市场和国外资源,逐步扩大对外投资,开展跨国生产和经营。引导生产企业建立海外生产体系、销售网络和融资渠道,直接利用当地资源和市场,向外输出劳动力、技术、一设备和产品等生产要素。
   加强引导和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全国性、国际性展览会、招商会、推介会和跨国零售集团国际采购会,引导企业全面了解和熟悉国际市场规则,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鼓励自营进出口企业开展一般贸易,制定资金信贷、外汇、税收、审批程序方面的扶持政策,方便企业开展业务。通过开拓国外市场,培养、发展一批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重点培植扶持广济药业公司、稳健集团黄冈公司、美春集团、高格公司、富驰公司、贵族公司、雅比公司等一批出口创汇过100万美元的大户。2010年,全市出口创汇达到3亿美元。
   (六)加快园区建设,打造工业经济增长极
做好统筹规划,抓好现有工业园区资源的整合,发展一批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中小企业创业园、特色产业园、民营经济园,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和市场链条。市区集中力量抓好黄冈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汽车机械产业园、东湖工业园、西湖工业园、路口工业园、火车站工业园建设,形成“一区五园”的发展格局。市县两级各类工业园都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招商标准、统一优惠政策、统一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发展,做到高标准、高起点招商、高效能管理、高质量服务、高效益产出,实现经济规模和档次提升。做好园区形象宣传和推介,引导关联项目和企业分类集中。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横向配套能力,原则上新建工业项目一律进入园区发展。
   (七)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工业化、信息化融合互动
加强企业信息化的引导和行业推动。各级要成立推进企业信息化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企业信息化宣传推广和信息化试点,充分发挥信息中介组织的协调服务作用。
   加快信息技术在我市企业中的应用。重点推广“4C+E”,即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管理(CAPP)、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和企业资源计划(ERP)的应用。运用先进、适用、可靠的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提高传统产品和特色产品技术含量。
   加快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重视先进信息管理技术应用,实施定额、计量、标准、统计、物料及产品编码的规范化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市场快速反应能力;加快企业基础网络建设,通过企业内联网与外联网的连接,实现数据全面整合和信息共享。
积极发展电子党务、政务和电子商务。推进党务政务信息化,大力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全市工业企业数据库和项目、产品数据库,构建企业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和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积极稳妥地引导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八)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加大对矿山资源的保护,禁止无序开采,继续依法关闭和淘汰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加强再生产资源回收利用。
   提高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技术水平,促进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转变。围绕工业节水、节能(节电)、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业污染防治和环保产业等重点领域,抓好重点技术、设备的开发、应用、推广,创立节水、节能和设备国产化示范企业。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推广新技术和新产品应用,争取研发和推广一批成熟有效的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品,培植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循环经济园区,推广一批原污染严重、经治理效果明显的清洁生产典型。积极为企业申请资源综合利用减免税优惠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开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九)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和人力资源环境
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抓住企业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公平竞争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坚决打击行业垄断、部门变相经营、地方保护主义、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诚信和公平竞争。狠抓社会管理,维护安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深入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强化收费公示、收支两条线等执收执罚制度,完善“一个窗口”收费管理,扩大“一个窗口”的范围和功能。贯彻执行好市委、市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推行人性化服务,执行办事承诺,开展机关作风评议活动。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准入、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等政策,提供低成本、快回报、高诚信、优服务、零障碍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做好产业损害调查,建立产业损害预警监测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维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大力引进和培育人才。建立良性的引才、育才、用才机制,创造有利于各类人才聚集、创业、成长的环境。建立完善全市引进各类人才的配套政策。在做好人才引进的同时,加强我市人才的自主培养,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以黄冈职院、鄂东职院等大中职业院校为阵地,充分发挥我市人力资源的优势,开展面向新型工业化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技工队伍和经营管理者队伍,为新型工业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推进新型工业化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作为抓经济工作的“牛鼻子”。继续坚持“四大家”领导和部门联系服务重点企业(项目)制度以及党委常委会、政府办公会定期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和创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财政、税务、技术监督、工商、城建、交通、土地、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金融、劳动保障、教育、农业、科技、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要研究出台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中共黄冈市委 黄冈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进黄冈市“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006年9月5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  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推进黄冈市“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已经2006年8月10日中共黄冈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推进黄冈市“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科学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任务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夯实全市农业农村基础,加快全市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转型,是一次重要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全市上下必须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抓住机遇,扎实推进“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一主三化”战略,围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壮大县域经济三大重点,进一步加大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农村综合改革力度,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进一步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力度,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基层组织建设、新型农民培训力度,推进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实现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十一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
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全市耕地保有量稳定在585万亩,粮食总产稳定在57亿斤左右,实现农业总产值147亿元;培训农民工100万人次,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25万人,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500元以上,年均增长6%;农业科技含量不断增加,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1:1.5。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市电力、公路、邮政、电话、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确保30%、力争50%的农户使用沼气;60%的行政村普及自来水,解决15.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全市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平方公里,预防保护面积1200平方公里;农村住宅规范有序,特色鲜明,村庄绿树掩映,绿化率达到60%;30%左右的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社会事业不断加强。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100%;全市50%的村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养老保险、五保户集中供养等社会救助体系;全市20%的村建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20%的村有农民文化体育组织。
   民主法制不断健全。村级班子建设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增强,所有行政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基本”建设目标;民主管理、村(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级“两委”班子依法办事、民主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特别是科技素质不断提高,法律观念不断增强,文明程度稳步提升。农村社会稳定祥和,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逐步形成,全市25%的行政村达到“文明新村”、“民主法制新村”标准。
   二、基本原则
   3、突出发展,增加收入。坚持以发展经济为中心,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4、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从解决农民最急迫、最直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逐项落实,力求实效,不搞急于求成,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强迫命令,严禁举债搞建设,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
   5.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坚持规划先行,制定好土地利用和乡村布局规划。规划必须体现科学性和超前性,根据不同地域独特的地理优势、人文传统和产业特色,确定村庄建设和发展定位。建设中必须因材施策,分类指导,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6.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导职能,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作用,在规划管理、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引领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实行市场化运作,组织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形成建设合力。
   7.典型示范,整体推进。既要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又要着力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示范点,努力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律、途径、步骤和办法,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三、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8、加强基本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以实施大型商品粮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和“沃土工程”等项目为重点,不断加强农田基本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大力加强高产农田建设,采取土壤改良、耕地平整、机耕道路建设等措施,增强土壤的宜耕性,提高土壤的保肥能力。加强农田林网建设,完善田间道路和沟渠体系。开发利用闲置土地,改造中低产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大力提高耕地品质。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节约集约用地。加强武穴、罗田、团风、黄梅等地城区和清泉、漕河、小池等沿江沿河城镇防洪工程建设,抓好19座大中型水库和15座小(I)型病险水库的整险除险,重点建设蕲春花园水库、红安尾斗山水库、浠水白洋河水库、团风回龙一库、罗田天堂水库和跨马墩水库、英山占河水库、红安檀树岗水库。加强金檀灌区、白莲河灌区和明山灌区及其配套干渠的改造。搞好黄州东湖泵站和白潭湖泵站、蕲春赤东湖泵站、黄梅清江口泵站等一批骨干泵站的新建和改造。对举水、倒水、巴水、浠水、蕲水、华阳河等水系进行全面治理。加强农业抗灾能力建设。在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同时,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森林防火、气象预警预报等工作。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突发疫病应急机制,健全完善动植物疫病预测预报和防控防治体系。
   9、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引进龙头企业,多办法扶持龙头企业,多成分发展龙头企业,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把黄冈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中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完善龙头企业发展担保平台,实现银企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农产品加工的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发展资金短缺难题。围绕支柱产业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提升产业化整体水平。力争到2010年全市有5家产值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有10家产值过5亿元的龙头企业,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70%。
   10、加大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大力实施“科技致富工程”,着力推广高产高效模式和轻型简化栽培、稻鸭共育。秸秆综合利用等农业实用技术,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逐步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技术推广新机制。积极推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发挥农业、电信行业等部门优势,整合农业信息资源,完善“农技110”、“三电合一”、“信息服务大厅”、“手机短信”、“农业远程教育”等现代信息服务方式,切实解决农业科技服务的进村到户难问题。发展科技示范户,五年内达到每村拥有1—2产科技示范户。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制定标准,广泛开展标准化技术培训,强化对标准化生产的动态管理和全程监控,积极组织申报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力争每年新认证“三品”数量达100个以上。大力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和循环农业,降低生产成本。大力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重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水平,力争到2010年全市可机耕地综合农业机械化水平达60%以上。
   四、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11、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立足现有产业基础、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大力加强“五带十区”工程建设。突出抓好五个“五百万”(500万头生猪、500万亩优质水稻、500万亩板栗、500万亩速生丰产林、500万亩优质油)工程,发展城郊型、湖库型、丘陵型特色农业板块,培育一批带动效应大的经济强村、富裕农户,实现村有支柱产业,户有政富项目,形成具有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的产业带、产业群。稳定粮食生产,改良品种,提高品质,使水稻优质率达45%,粮食年总产稳定在57亿斤左右。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抓好粮棉油、蔬菜、板栗、茶叶、中药材、速生丰产林、畜禽、水产等八大优势产业,优质粮棉油产业重点抓好大型商品粮、棉花、油料生产基地建设;蔬菜产业重点抓好黄州和团风郊区、麻城宋埠、浠水散花、黄梅小地5个蔬菜基地建设;板栗产业形成以罗田为主产区,以大别山腹地公路为主线,从红安七里坪到黄梅柳林的百公里板栗产业带;茶叶产业形成以英山为主产区的大别山茶叶产业带;药材产业重点抓好蕲春、罗田、麻城、英山等县市的连片中药材种植基地,形成北部山区木本药材种植带和丘陵地区草本药材种植带;速生丰产林产业充分利用沿江县市区长江干堤内外地段,建设7个万亩以上的连片基地,形成从团风到龙感湖的百公里速生丰产林产业带;畜禽养殖产业着力建设大别山肉牛和黑山羊养殖基地、沿江三元猪养殖基地和奶牛养殖基地;水产养殖产业重点建设浠水茅山大闸蟹、黄梅青虾、鳜鱼、小龙虾、黄颡鱼和珍珠等6个名优水产品养殖基地。
   12、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要坚持“一主三化”的发展方向,立足资源优势,大力招商引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力争到2010年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80%以上,税收占全市税收总额70%以上。加强小城镇建设,构建以黄冈市区为中心,麻城、武穴为两翼,京九沿线、长江沿岸、大别山腹地为轴线的鄂东城镇群,重点抓好l2个省定试点乡镇和95个试点村建设,增强示范带动功能。要大力搞活农产品流通,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绿色通道”,新建和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建设罗田板栗、英山茶叶、蕲州中药材、黄州蔬菜等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积极推动农产品进超市,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扩大农村超市覆盖面,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实施园区发展和项目带动战略,把引进项目与园区开发结合起来,把农民工回乡创业与园区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
   13、加快发展劳务经济。坚持内外并举,积极拓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的渠道,加快二、三产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为农民就地转移创造更多的机会。简化手续、减免税费、创造优良环境、鼓励和引导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建立回乡创业园区。选择劳力输出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农民劳务信息和维权保障服务窗口,强化对外出农民工的组织管理和维权服务。继续实施“阳光工程”,整合办学资源,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争5年培训农民工100万人次以上,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要开拓劳务市场,做响麻城海员、英山缝纫、团风泥匠、黄州技工等劳务品牌,塑造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劳务经济品牌。切实解决外出农民务工留守的子女就学、承包田经营权流转、农忙时节机械化服务等后顾之忧。
   14、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加大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惠农政策的落实力度,实行农民补贴“一卡通”,确保给农民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继续实行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严格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
   15、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要以减少贫困人口,加快脱贫致富为主攻方向,坚持开发式扶贫,解决剩余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确保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要瞄准贫困群体,抓好整村推进,实施产业化扶贫,重点扶持支柱产业,逐步形成主导产业优势和区域规模优势,确保完成1000个重点贫困村和老区重点村整村推进扶贫规划任务。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和“扶贫搬迁工程”,抓好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完成2万贫困人口的搬迁任务。继续实施领导干部驻点帮扶和组织社会帮扶,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
五、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16、大力发展农村交通事业。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投资”的原则,坚持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围绕“村村通公路,公路通客车”的目标,注重骨干公路和乡村公路的配套协调,城镇建设和公路建设的配套协调,形成城乡通达的公路交通网络,解决农民“行路难”问题。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建立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协调发展。力争到2010年,全市达到县级公路路面铺装率达100%,乡道等级化比重达100%,行政村公路通达率达100%,行政村班车通达率达80%。
   17、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加大对农村教育事业的投入,确保中小学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资助工程,每年支持改、扩建乡镇寄宿制中小学校60所左右,大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维修改造新机制。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重点建设10所县市中等职业学校,发挥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使更多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和文化信息工程建设,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覆盖面达到100%。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培养工程,每年选派100名左右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组织名师对口支援、特级教师巡回讲学、城镇教师定期支教,帮助受援农村学校解决师资不足问题。
   18、加强农村卫生事业建设。要按照“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建成公共卫生信息网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到2010年争取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有职前学历本科以上医学人才3人以上,每个乡镇卫生院每年培训2名以上的在职医务人员。要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妇幼健康保障体系等四大体系,大力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疾病控制机构建设等重点项目,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力争到2010年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达100%,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率达100%,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全市90%以上县市启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开展“结对帮扶”、“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等救助帮扶活动,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帮助农村计生家庭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力争到2010年,全市80%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优质标准,全市60%以上的村建成生育文明示范村。
   19、繁荣农村文化和体育事业。加强乡镇文体站、农科教中心、现代远程教育站、图书室、村民活动室等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稳步发展农村文化队伍。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继续实施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贫困山区广播电视覆盖人口达到92%。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抵制腐朽落后文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扶持,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大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力争到2010年全市20%的村完成公共文化体育设施,20%的村有农民文化体育组织。
   20、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大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切实解决五保户、特困户和残疾群众的生活保障问题,做好救灾、救济。优抚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保,使农村65岁以上的老人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开展农村特困救助、孤儿救助和困难群众的大病医疗救助,提高救助水平。
   21、加强生态和人居环境建设。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防沙治沙等国家重点工程和中德财政合作造林、日本政府贷款造林等国际援助造林项目,加强大别山自然保护区和乡村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切实保护好龙感湖和长江沿岸湿地,全面提高级化水平。完善林权制度改革,实行分类经营,大力推行林地流转,建立规范的林地流转制度,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力争到2010年全市划定、建设。保护好生态公益林300万亩,建成高效经济林基地400万亩,开发好纸浆专业用材林、速生丰产用材林500万亩。实施农村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技术,净化农村环境。加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集中供水,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力争到2010年,全市农村省柴灶热效率提高30%;新建用户沼气池38.2万口,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97处,推广卫生厕所52.9万户,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净化工程1060处,60%的行政村普及自来水,15.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推进乡村整治工程,抓好“三清”(清垃圾、淤泥、路障)、“五改五通”(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电信),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旧村整治要着重完善基础设施、清理违章搭建,新村建设要与防灾移民、生态移民、开发移民、工程移民、撤小并大和新农村发展需要相结合,科学选址,节约建设用地,引导散居农户和村落向集镇或中心村集中。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2.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积极稳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落实“占一补一”政策,改革土地补偿方式,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继续深化和推进国有农场改革,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完善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认其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加强农村公益性服务的试行办法》,确保“以钱养事”资金和省定重点贫困村运转经费补助落实到位。严格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各项专款资金使用,不断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加快建立公共财政覆盖体系。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提高对农业的信贷投放比例,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严格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妥善处理好农业税尾欠问题,积极开展乡村债务化解,力争在三至五年内化解完各类债务和欠款。健全完善乡村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乡村当年收支平衡。
   23、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要进一步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将改革后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推向农村服务市场,同时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和完善农业科研网络体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良种经营服务体系、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体系。农机具推广服务体系、农业植保服务体系和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加强农产品标准体系、检验监测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七、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24、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基层组织“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探索建立农村党员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五个基本”建设,大力开展“双建双带”、“设岗定责”等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对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力度,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共青团、妇委会、民兵等组织的建设。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干部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5、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基层民主建设的领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农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加强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建设,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加强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建设,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农村多元化矛盾调处机制和应急处理体系。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26.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明家庭、文明村镇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工作力度,组织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驻村包点、结对帮扶等方式,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普及科技文化知识,扎实推进党的政策、先进文化、致富信息和文明习惯进农家活动、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新风,破除陋习,远离迷信,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貌。
   八、加强组织领导
   27、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坚持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县(市区)两级都要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新农村建设的任务部署、力量组织、政策协调、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办。县市区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用主要精力抓,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抓,“四大家”领导挂点包村,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考核激励机制,把新农村建设的进展和成效列入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从今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考核,每年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
   28、创新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投入,千方百计增加地方投入,大力吸纳社会投入,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县市区财政用于新农村建设投入的增长速度,不得低于同期财力增长速度。加大资金的统筹和监管力度,确保发挥资金的最大效应。继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推广农户联保贷款,创新信贷品种,鼓励开展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增加返流农村建设资金。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建设,研究制定运用财政资金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新农村的有关政策。改革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坚持“自助自愿”原则进行投资投劳,发动农民群众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29、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地在试点工作中,要充分考虑镇村的经济实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盲目攀比,不搞强行摊派,不搞举债建设。全市在办好全省“百镇千村”试点的基础上,县市区办好1-2个试点乡镇,每个乡镇办好1-2个试点村。市委常委每人挂点一个乡镇一个村。试点乡镇、试点村要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项目、集中财力推进建设,取得实效,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在试点工作中,坚持把试点工作与农村小康村、生态文明村、扶贫整村推进、百镇千村以及“村村通”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聚集各种要素,形成整体效应。
   30、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大事,加强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确定分管领导、主抓科室和专班人员,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措施,分解责任,抓好落实。各级新农村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办,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进展情况,建立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各行各业都来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中共黄冈市委 黄冈市人民政府
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黄冈的决定
(2006年10月1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湖北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一2020年)》、《湖北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黄冈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黄冈,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发展的重大战略,努力建设创新型黄冈
   1、深刻认识建设创新型黄冈的重大意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革命力量。国家和省相继作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湖北的重大决策,要求我们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战略举措来抓。建设创新型黄冈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实现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要求,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还存在全社会对科技工作的认识不够,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科技创新能力相对滞后等问题。未来十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中部崛起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充分认识建设创新型黄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建设创新型黄冈这一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2、建设创新型黄冈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新时期科技发展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推动自主创新的主要杠杆,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着力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着力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以及具有黄冈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把营造创新环境作为加强自主创新的重要保障,加大科技投入,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支撑体系。
   十一五期间,要突出五大战略重点:一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将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作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突破口,积极抢站科技制高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提高纺织服装。医药化工、轻工食品、建材包装等传统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三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能力,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科技支撑;四是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具有黄冈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五是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队伍。
   3、建设创新型黄冈的主要目标。到“十一五”末,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34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取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300项,专利申请量达到1200件;万元GDP综合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十五”末减少10%;主要农作物品种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85%以上,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和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幅度居全省前列,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5%以上,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
   二、突出发展重点,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4、加快应用高新技术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以优化结构、提高质量、节能降耗为目标,加大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力度,重点支持食品饮料、机械电子、医药化工、纺织服装、建筑建材等传统支柱产业的技术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和集成创新相结合,加强高效、节能、可循环工艺的研究与开发,大力推进制造业企业信息化,提高关键技术和产品的自主设计、制造和集成能力。对解决企业生产与研发中重大技术问题的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优先支持。
   5、突破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等四大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努力在优势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和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从生产要素、软硬环境、相关支撑产业等决定竞争力的重要要素入手,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加快产业聚集,努力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比例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
   6、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深入推进以自主创新为主线的高新区“二次创业”,充分利用产业聚集优势和高新区相对优化的区域环境,努力建立有利于集成创新的运行机制,提升黄冈高新区产业层次。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加快黄冈高新区建设步伐。大力扶持各县市区建设科技工业园。促进高新区逐步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项目分散向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集群转变,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对在高新区投资创办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贡献很大的高新技术企业;财政部门依据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给予奖励。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大公司投资机构和研发机构落户黄冈。对招商引资和引进高新技术成果来黄转化的有功人员,优先给予科技项目支持和奖励。
   7、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科技支撑。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提高区域农业竞争力为核心,以增强农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推广应用能力为重点,以星火富民工程、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大别山科技致富工程为载体,突出发展现代农业。加大农业优良品种推广技术、农业生态保护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农业产业化技术的引进和研发力度,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加快生物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推广应用步伐,促进农业高新技术发展。加强农作物良种选育和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优质品种覆盖率和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普及率。培育科技含量高、转化能力强、经营机制活、产业化程度高的农业科技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强对农民的科技教育培训,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农村科技信息网络,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系列科技服务。
   8、加快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着力创造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培育民营科技企业。鼓励有资金、有技术、有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不受地域、户口限制,依法在黄冈市行政区域内按“自筹资本、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原则,创办主要从事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股份制、合伙、独资等组织形式的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在申报政府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科研成果鉴定、高新技术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扶持,以及科技进步奖励,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国有企业和科研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税务部门对新办的科技型中小生产企业,可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三、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9、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鼓励企业大幅度增加技术研究与开发投入,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重不应少于1%,大型企业不应少于2%,高新技术企业不得少于5%。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对企业取得各级政府直接划拨用于科技投入的专款,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0、促进企业威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激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科技开发机构,引导和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建技术中心,鼓励外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我市企业联合创建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中试基地和博士后流动站,扶持重点行业技术中心的建立和发展。到“十一五”末,全市新建12家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其中省级、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分别达到2个和10个。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鼓励企业大力引进、应用先进技术和成果,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实现产业化。
   11、支持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以专利示范企业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企业专利工作制度。把是否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科技奖励评审以及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条件。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导向作用,将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实施效益列为科研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设立专利实施专项资金,对申报专利以及专利成果转化给予资助和支持,对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奖励。
   12、积极推进产学研科技合作。有效依托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优势科技资源,搭建技术供需交流合作平台,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渠道开展广泛全面的科技合作,建立以产权为核心,项目为载体,双方利益为纽带,市场化、长效化的技术对接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同承担科技合作项目,建立企业牵头组织、高校院所参与实袍的有效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来我市转化科技成果。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个以企业为主体,以学研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突破口,以形成创新机制为主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的产学研合作新体系。
   13、建立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重点建设以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为骨干,具有完备孵化条件和强大孵化功能的创业孵化体系;以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和农技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城乡技术服务体系;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龙头,县市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为网络,行业协会为骨干,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科技部门、电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大力整合信息资源,搭建政务信息化、农村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同时,聚集优势科技资源,构建大型仪器设备、先进设计与制造、创业孵化、技术培训等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共享机制,为广大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条件。深化和推广农村科技特派员、农业专家大院、农技“110”信息系统等服务模式,鼓励农业技术协会及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服务,不断改革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4、鼓励和支持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凡由国家有关部门和市政府核准或使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确需引进的重大技术装备,要制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作为工程项目审批和核准的重要内容,报请国家和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实施。限制进口国内已具备研究开发能力的关键技术,禁止或限制进口高能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落后装备和技术。对国内尚不能提供、且多家企业需要引进的重大装备,鼓励统一招标,引导外商联合本市企业投标。进口装备时,应当引进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并支持本市企业尽可能多地参与分包和实现本地制造,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
四、不断增加科技投入,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15、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规定,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把财政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从2006年起,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增幅要明显高于财政经激隆收入增幅。其中,市、县科技三项经费比例分别按同级财政支出的1.3%、1.l%予以落实,主要用于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研究攻关、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支柱产业优化升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社会发展事业科技进步。加强财政科技投入管理,强化科技预算执行监督和科技经费使用监督,确保科技经费“预算列足、拨付给足、科技部门用好、财政部门监管到位”。
   16、发挥财政资金对自主创新的激励作用。从2007年起,市级财政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并为承担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给予资金配套。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加大对专利工作的支持力度,逐年提高专利专项资金额度并将其列入预算,用于专利申请费资助、企业专利制度试点奖励等。
   17、实施支持自主创新的金融政策。以小额信贷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为突破口,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和农业经济组织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在金融产品、信贷管理、抵押担保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对自主创新的支持作用。各政策性银行根据政策要求,应积极争取额度向高新技术企业发放贷款,用于项目的资本金和参股投资,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各商业银行对于市级以上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核定一定的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重点扶持创新活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
   18、强化各类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中青年拔尖人才和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在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高级人才。高起点规划职业教育,优化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建好一批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形成一流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要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大在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
   19、大力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开设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凡引进符合黄冈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包括院士、国家级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学术带头人、博士以及具有特殊技能的高级技师,确保人员、编制、计划、户口的落实。对引进的各类人才,在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资助,并提供一定的科研条件和居住、生活便利。制定优秀人才奖励办法,对引进的重要人才及企业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进行奖励。制定鼓励合作开发的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吸引科技人才。鼓励企业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实施期权激励等政策。企业引进拔尖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列入成本核算,对引进地方经济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同级财政可给予专项补贴,用于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20、建立完善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对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专业科技人员,市有关部门优先向国家、省、市推荐申报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和享受政府津贴,并可优先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科研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鼓励为优秀人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完善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之间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建立符合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的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多层次科技奖励制度。打破论资排辈的现象,促进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
   21、大力发展教育和科普事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造就大批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广泛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推广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全面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加强科普工作。建立和完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科普场馆,提高科普场馆使用效率。各科普场馆对中小学生参观要给予优惠。落实科普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内外热心科普事业的团体和个人在我市设立科普基金或捐赠财物,资助科普事业。
   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切实完成建设创新型黄冈的备项任务
   22、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工作的领导。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黄冈,是一场极其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作为关系新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学科学、用科学,落实“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责任与使命,以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增加投入、组织示范、创造环境为工作重点,建立党委、政府一年两次的科技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科技进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科技进步考评奖惩机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要加大对各县市区的督查力度,把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把领导重视、科技投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扶持自主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等指标纳入目标管理,市科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督办,组织部门要会同科技、财政、统计部门加强对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予以表彰或诫勉。
   23、形成推动自主创新和科夫支进步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市科教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办。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支持自主创新的强大合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政部门与科技等部门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建立财政部门牵头,科技、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协调机制工建立综合经济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协调机制;建立由组织部门与科技、人事部门协调联动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建立部门间科技会议联系制度,避免重复立项和资源分散、浪费。建立科技投入数据汇总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方法,提高科技统计数据质量。
   24、加强科技管理部门建设。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在建设创新型黄冈中发挥先导和参谋作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经常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科技工作的新情况、新思路和新问题,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考,积极争取对科技工作的支持。进一步转变职能,努力从政策环境、工作机制、管理体系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为科技发展创造条件,增强科技管理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管理创新,探索新的科技管理体制,加大项目和经费管理的透明度。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关心科技管理干部的成长,提高科技管理干部的素质。
   25、切实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北的决定》和本决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保障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理意见
(2006年11月5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力招商引资的政策精神,进一步改善政府职能部门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依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冈市区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制定如下处理意见(以下简称《处理意见》):
   第一条 本《处理意见》所称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是指违反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善投资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其他有关政策和规定,在相关公务活动中,行政乱作为或者行政不作为,对全市招商引资、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违纪的行为。
   第二条 本《处理意见》适用于黄冈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执行罚没职能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凡初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责成责任单位公开退款,给当事人、分管领导和所在单位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给当事人、分管领导和所在单位黄牌警告;第三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责任部门列入重点管理单位,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当年不得评先表彰,不得授予文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提拔晋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还要给予当事人、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一)关于在行政收费中发生的违规行为:
   l、自立项目收费的;
   2、执行已取消项目收费的;
   3、提高标准收费的;
   4、超范围收费的;
   5、不按规定进行政服务中心收费的;
   6、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收费的,包括违反规定使用财政小额固定收费票据收费的;
   7、没有合法的收费文件依据,没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的;
   8、收费不出示个人工作证件和收费文件依据的;
   9、违反市政府鼓励外来投资的政策规定,该减免收费没有减免的;
   10、未到市县(区)物价局领取对外来投资企业收费审批同意书,对外来投资企业收费的;
   11、履行检查或执收执罚行为粗暴,态度横蛮造成不良影响的;
   12、物价部门违规制定收费文件出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
   (二)关于在经营服务性收费中发生的违规行为:
   l、违反自愿原则,强行服务收取费用的;
   2、只收费不服务的;
   3、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
   4、违反市政府关于鼓励外来投资的政策规定,该减免收费而没有减免的;
   5、国家机关利用职权强行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工商个体户主接受其下属单位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并违规收取经营服务费的。
   (三)关于在实施行政处罚中发生的违规行为:
   1、无法律、法规依据实施罚款的;
   2、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幅度罚款的;
   3、违反市政府关于鼓励外来投资的规定,该从轻或减免处罚而没有从轻或减免的;
   4、未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罚款的;
   5、罚款未使用财政票据的;
   6、未经市县(区)纠风办批准,擅自到外来投资企业检查的;
   7、未经市县(区)法制办核准,擅自对外来投资企业进行处罚的;
   8、违反市政府规定对外来投资者进行人身、住所检查的;
   9、履行检查或执收执罚行为粗暴、态度横蛮造成不良影响的;
   10、检查中不出示执法证和法律法规依据的;
   11、未经批准,擅自查封、冻结、扣划外来投资企业帐户和财产的;
   12、市区两级行政职能部门超越各自管理权限,多头、交叉、重复检查、执收执罚的。
   (四)关于违规摊派行为:
   1、无法律、法规依据向社会、个人和单位集资摊派的;
   2、无法律、法规依据收取“赞助费”的和索要赞助的。
   (五)关于在行政审批中发生的违规行为:
   1、行政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应当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审批而不授权,或者应当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坐班审批而仍然在本单位审批,导致本部门行政审批“双轨”运行的;
   2、应当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结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办结,导致办事者在行政服务中心和职能部门之间两头跑的;
   3、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将审批前置条件向办事者一次性告知而不一次性告知,导致办事者多次往返行政服务中心的;
   4、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推诿、影响建设项目正常开工、投产或经营,造成经济损失的;
   5、行政职能部门公开承诺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兑现的;
   6、行政职能部门违反中央和省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对应予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者搞假公开,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的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索要或接受服务对象吃请或财物的;
   (二)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将应由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找企业或服务对象报销的;
   (三)拒不接受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和经济环境投诉中心检查的;
   (四)不如实提供有关帐务、票据等资料的;
   (五)不按要求及时清退“三乱”资金的;
   (六)“三乱”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的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主动自查自纠的;
   (二)积极配合和协助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和经济环境投诉中心调查的;
   (三)积极清退“三乱”资金的。
   第六条 凡涉及损害经济环境行为的举报,由市整治经济环境投诉中心受理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违反党纪政纪的,由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本《处理意见》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以往印发的相关规定与本《处理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处理意见》为准。
   第九条 本《处理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